首页

党务公开

模范先锋

党员管理

形势教育

创先争优

网上党校

信息快递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员管理 >>
流动党员管理
作者: 互联网 发表时间: 2015-03-04 10:15:32 浏览次数:

     1、《流动党员活动证》的用途是什么?它适用于哪些流动党员?
    《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6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6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管理。
    2、印制和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应注意哪些问题?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3、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有哪些要求?
    (1)有外出党员的党组织应做到:①对外出党员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②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③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内记载的有关内容,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2)接收外来党员的党组织应做到:①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在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并登记造册,报上级党组织备案。②对已接收的外来党员,要像对本单位的党员一样,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它党内活动,按规定收缴党费,并分配他们做适当的工作。③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内有关内容。④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外来党员。
    (3)流动党员应做到:①外出前向所在党支部报告,按规定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②外出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③外出期间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④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4、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如何与所到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联系?
    党员持证外出期间,应根据就近、方便和有利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原则,与所到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联系。若所到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党员可凭证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联系,也可以与其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的党组织联系。
     5、如何正确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上的有关内容?
     接收外来党员的党组织对外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点变更等情况,应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并由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一栏内,要简要地写明组织生活的内容及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在“流动地点变更情况”一栏内,应注明党员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及离开的时间;“备注栏”用于说明其它拦目未尽事项,包括外来党员的先进事迹或犯有错误等情况。
     6、如何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上的有关内容?
     外出党员返回后,党组织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内容,听取党员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详细了解他们外出期间的表现。党员外出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且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在通常情况下,有外出党员的党组织每年至少应查验一次外出党员所持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3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
    7、流动党员应当在哪里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流动党员原则上回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如果流动期间适逢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可以参加学习,接受教育,但不能以此代替回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8、预备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其转正手续如何办理?
    预备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期间,如预备期满,应向原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由原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办理这类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时,党组织要通过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及其它途径,认真了解和考察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应负责地介绍有关情况。
    9、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是否按应到会人数计算?
    《流动党员活动证》不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后,在原所在党组织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如外出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首页 | 党务公开 | 模范先锋 | 党员管理 | 形势教育 | 创先争优 | 网上党校 | 信息快递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4-2024 Bcdy.Net,.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26-8985270 传真:0826-2886689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光辉乡 蜀ICP备14031465号 技术支持:广安宏达网络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