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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峡南矿:五措并举,严格督查督办结果运用
作者: 萧闻 发表时间: 2021-06-08 15:16:00 浏览次数:
     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督查督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督查督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近日,龙门峡南煤矿五措并举,严格督查督办结果运用。

该矿根据《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对涉及范围内的具体工作进行了清理,按照要求将安全办公例会、经济活动分析会等纳入督查督办事项。一是责成矿长办每周五收集整理安全办公例会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形成《督查督办明细表》,到期未完成事项将被列入督查督办事项;二是被列入督查督办事项,处罚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200元/项,督查督办事项在延期内未完成,处罚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500元/项;三是责任主体部门在限期内要主动对督查督办事项进行回复,并出具相关佐证资料,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应付,若未按期回复则视为未完成,除按未完成处罚外,另处罚50元;四是督查督办事项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的,以纸质形式报请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不予考核;五是矿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适时对工作落实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较差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纳入履职考核,并要求其限期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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