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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峡南煤矿强化设备及材料赔偿管理
作者: 唐铝 发表时间: 2019-09-16 14:06:59 浏览次数:
      “兄弟们,这根轴精度高,一定要轻拿轻放,损坏了要赔哦”“赔多少”“这根轴市场价5000多元,按照矿机电设备及材料赔偿制度,责任人须赔偿设备维修费用的5~10%”。
      “这么贵呀,那一定得小心”。近日,龙门峡南煤矿某机电负责人现场给几位设备检修师傅算了一笔设备损坏赔偿帐。
      该矿针对设备异常损坏,设备性能异常,设备因外力碰、砸等非正常损伤变形、裂纹、断裂及新安装的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头等材料乱丢乱甩、采掘头面搬家后,现场留下的设备及材料未及时回收等现现象,要求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组织相关单位现场查明原因,核实损失情况,并对其损坏进行追查。
      该矿规定,凡损坏设备的责任单位须承担设备维修费用的40~60%,其中,操作责任人员须赔偿设备维修费用的5~10%,设备损坏单位队管须赔偿设备维修费用的20%。   
      此外,该矿还要求设备、材料出井后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否则,每延迟一天处罚500元,并由责任单位值班领导、非值班领、机电副队长和技术员按2:1:1.5:0.5承担赔偿责任;凡设备超过3天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处罚机电运输科值班领导、非值班领导各200元,处罚分管技术员或设备管理员100元;材料出井超过3天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处罚物资供应公司500元;设备材料出井超过3个工作日未办理移交手续且未按规定执行处罚而导致设备、材料缺件或丢失的,其损失由调度室和安监处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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