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责任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明确各党支部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方面应负的监督责任,保证2018年度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3月23日,在我矿党建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会上,矿纪委与10个基层党支部签订了《2018年度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书》。
该责任书主要从“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强化警示教育”四个方面明确了各基层单位党支部应负的责任,要求党支部负责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并以身作则,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本支部人员不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为我矿安全生产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