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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峡南煤矿纪委:用制度促责任落实
作者: 郑景春 发表时间: 2016-05-09 10:50:22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近日,为加强企业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自身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主导作用,逐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促进矿区和谐发展。龙门峡南煤矿重新修订出台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该考核办法重新界定了考核范围,一是本部门和相关人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以及落实《党风建设和廉洁经营责任书》情况的落实;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洁建设会议、工作安排及有关规定情况的落实;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四是贯彻执行廉洁从业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落实;五是对职工诉求表达、职工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情况的落实;六是配合矿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相关效能监察项目工作情况的落实;七是开展廉洁教育、廉洁风险防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情况的落实;八是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落实;九是安全履职、岗位履职情况的落实;十是其它需要检查考核的事项的落实。
      为更好落实党风建设和廉洁经营责任制,促进各部门人员履职尽责,年末该矿将对各部门执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按办法中考核细则分类分项进行考核。并根据年中动态考核情况和年末静态考核情况确定考评等级。对考核结果出现“工作不力”、“存在突出问题”以及“不合格”的部门加大了考核结果运用,对其主要负责人可予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使用或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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