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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峡南煤矿出台核算员履职考核管理办法
作者: 郑景春 发表时间: 2015-09-29 14:26:26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连队核算员的管理,提高其履职能力,进一步搞好工资核算、材料领发管理、协助本队建立并完善全面预算等工作,龙门峡南煤矿制定并出台了《龙门峡南煤矿材料核算员履职考核管理办法》。
      该办法将连队核算员的管理由人力资源科直管,变更为人力资源科、经营科、所在连队三方共同管理;核算员每月履职情况由人力资源科、经营科、所在连队分别按本办法考核,其中人力资源科考核30%,经营科考核 30%,所在连队考核 40%。每月 5 日前由考核单位根据本办法考核细则所列明细对核算员上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完成后,由人力资源科汇总送交分管领导审核,经相关领导审签后的考核结果作为核算员上月工资发放的依据,也作为核算员年度评优评先的依据。
      该办法同时对考核结果作了明确规定,核算员当月所得考核分不得低于 90 分,低于 90 分,则按每低1分降工资比例 1%,在月度工资发放时直接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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