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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峡南煤矿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作者: 郑景春 发表时间: 2015-10-22 15:45:32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平稳、有序进行,龙门峡南煤矿成立了以指挥长任主任、安全副指挥长任副主任、其余班子成员、各专业副总师、各部室(连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矿安委会),是该矿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在安全方面的决议(决定)高于全矿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任何决议。安委会有权拒绝执行有关管理部门或领导超出安全生产法规规定的行政命令。
      该矿安委会安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矿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布署,制定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目标;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和上级相关的规定、制度、会议精神,规范操作行为,依法进行安全生产;三是强化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与素质,自觉遵章守纪、按章作业; 四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研究我矿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分析安全动态,并负责地做出科学的决策;五是研究处理全矿影响较大及较广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完善、论证预防措施;六是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救灾演习、安全宣传、安全竞赛、安全评价等活动,针对安全隐患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提高灾害预防能力,增强抗灾自救能力,防患于未然;七是保证足够的安全投入(人力、物力)和隐患整治“四落实”。改善劳动、工作环境与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健康;八是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不称职人员及时进行任免,对不利于安全管理的机构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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