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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峡南煤矿试行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作者: 郑景春 发表时间: 2015-11-06 10:43:27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近日,为充分调动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其专业技能,为矿井安全生产保驾护航,龙门峡南煤矿在全矿范围内试行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涵盖了该矿认定的全矿机关部门及基层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必须是正规大中专院校的全日制毕业生;在岗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于目前尚未转正又在专业技术岗位履行职责的实习技术员,可按同岗位专业技术员标准的 80%进行考核奖励。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和基层连队负责人的工程技术人员不纳入此次考核范围。
      绩效考核按采掘、通防、机电、运输、地测、地面专业技术、经济、政工等不同专业分类进行。每月进行一次,月度兑现奖励。考核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总人数的 70%从高至低进行奖励,但考核得分低于 70 分者不予奖励。奖励按考核分数的百分比进行挂钩计发。奖励标准为井下煤矿主体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奖励标准为 800 元/月,地面专业技术及经济类专业技术人员奖励标准为 600 元/月,地面政工类专业技术人员奖励标准为 500 元/月,连队专业技术专业人员按相应标准减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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