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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峡南煤矿规范副队长选拔任用机制
作者: 萧闻 发表时间: 2016-05-16 21:26:15 浏览次数:
      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副队长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规范副队长的任职资格管理,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基层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证企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近日,龙门峡南煤矿针对副队长的选拔任用出台了新的规定办法。
      任职满足五个条件。一是有三年及以上的现场工作经验,并具有一年及以上班组长工作经验;二是关心企业发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敢于同“三违”现象作斗争,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四是熟练掌握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熟悉矿井相关专业灾害预防和现场应急措施,具备安全精细化管理基本知识;五是工作坚持原则,做事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善于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班组的团结和谐。
      选拔执行一制度三程序。实行副队长定期聘用制(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通过公开招聘、行政任命和民主选举等程序,真正将责任心强、业务过硬、作风扎实、敢抓敢管、职工信赖的生产骨干选拔到副队长岗位上来。
      据悉,该矿还将根据各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副队长管理办法》及《副队长考核办法》,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工作,考核合格,进行续聘,考核不合格,进行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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