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龙门峡南煤矿规范轮岗(停产)放假制度
作者: 王学文 李兴兵 发表时间: 2016-06-21 14:59:40 浏览次数:
      本网讯 为应对当前企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实现企业在年初职代会上提出的“保障安全促稳定、降耗控投图生存”的工作目标,龙门峡南煤矿根据广能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该矿井下安全生产和连队以及机关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台了《轮岗(停产)放假管理办法》,并从61起,8个机关部门和6个连队共计37名职工已正式放假休息。
      该矿实行轮岗放假和停产放假制度两种方式,对工作任务不饱满的机关科室实行轮岗放假。同时规定,6人以下的机关部门每月至少轮岗1人,6人以上的机关部门每月至少轮岗2人,且一次轮岗放假时间为20 天(含双休日),轮岗放假人员按本人岗位基础工资的80%发放基本生活费(双休日不计入),不再享受上班人员其它工资待遇。
      该矿受裂隙硫化氢和瓦斯的影响比较严重,且生产接替也不正常,目前,部分井巷已停止掘进,正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灾害治理。针对现状,该矿对各基层连队进行了重新定员,在恢复正常生产前,对超过定员标准的其他富余人员,实行停产放假,待恢复正常生产后,各连队再恢复到年初确定的职工总人数。停产放假期间,按照广安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同时,放假期间,“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仍由个人支付,若当月工资不够缴纳,可适当下调缴纳金额,但必须在次月或后几个月中补缴不足的部分。
      同时,该矿还对轮岗(停产)放假期间的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4-2024 Bcdy.Net,.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26-8985270 传真:0826-2886689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光辉乡 蜀ICP备14031465号 技术支持:广安宏达网络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