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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峡南煤矿矿签订2018年度党风建设和廉洁经营责任书
作者: 郑景春/文 萧闻/图 发表时间: 2018-03-23 16:47:26 浏览次数:
      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规,明确各基层单位、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建设和廉洁经营工作方面应负的责任,保证2018年度党风建设和廉洁经营工作目标的实现。3月23日,在我矿党建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会上,矿党委与11个职能部门、9个基层单位签订了《龙门峡南煤矿2018年度党风建设和廉洁经营责任书》。
      该责任书对各基层单位、部门在制度建设、廉洁自律、廉洁文化、民主管理、廉洁教育、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细化,并对责任目标进行了量化。各单位、部门可依据责任书明确的目标任务,照单履职,认真落实党风建设和廉洁经营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川煤集团“十项规定”、广能公司26项规定和本矿相关规定,全面贯彻执行上级的重大决策及矿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维护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矿区,确保党风建设和廉洁经营工作年度目标顺利实现。
      矿党委书记与基层单位各党支部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在责任书上分别签字,矿党委将根据我矿《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年内将采取动态监督和静态检查的方式,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优罚劣,并在全矿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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