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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开信》的感触
作者: 张扬义 阳代武 唐云华 发表时间: 2015-01-27 11:47:50 浏览次数: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同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专为全国各企业负责人写了一封如何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我们有幸拜读,感触颇深,异常高兴。深感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抉择,标志着法治中国建设已步入了全国各个领域。认真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必将为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安全生产持续好转,达到互利双赢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信中恳切地告诫各企业负责人:无论搞任何企业,经营什么项目,都必须首先要懂得,“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准则、是各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这个问题不仅在我国,乃至世界上无数事例都充分证明:企业不强化安全意识,不消除事故,事故终将要毁灭企业,而且企业负责人也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特别是我国煤矿企业,根据多年事故的教训,职工们总结出了不少经典警句:即安全永远是主题、任何时候必牢记,平时多流十滴汗、战时少流一滴血,各条规章血染成、不可再用命验证,安全是幸福之本、侥幸是悲剧之源,若对“三违”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群防群治要狠抓、利人利己利国家。因此,新的《安全生产法》贯穿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这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的必然要求。各企业的发展潜力都蕴藏在每个员工之中,他们所想所盼都是希望企业兴旺发达,效益丰厚、家庭幸福、能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永享天伦之乐。因此,作为企业负责人就必须要把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自己的最高职责,第一要务,不能有任何的侥幸麻痹思想和急功近利思想。因为这不仅关系着每个员工的生命安全,也连着众多家庭的幸福、连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如若一个企业、一个员工,不照章办事,不按规程作业,虽然当时工程进度上去了也挣了不少钱,但最终出了事故,员工失去了生命,这不仅毫无意义,而且还给企业、员工家庭造成悲剧,这就真是得不偿失。因此,要把员工当亲人、当兄妹,要带着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深厚感情去关爱他们的生命健康,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不顾员工的生命去冒险、去蛮干;要让“安全第一”的理念永远扎根在企业和员工们的心中。生命红线不可踩,法律底线不可犯,牢记“两线”是根本,奉行“两线”就双赢就是这个理。
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
       新的《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信中说:“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的基础。因而,每个企业、每个员工都必须要树立法治信仰,成为法治的忠实奉行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紧紧抓住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共同努力推进依法治安,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必须始终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范未然,切实制订好安保措施、操作规程、约束机制、应急预案。并要强化全员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科技素质;要让每个管理者、生产者都熟知自已所从事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各单位负责人要坚持深入现场,靠前指挥跟班作业,要严格检查督促,互相监督,要用铁的手段、铁的面孔、铁的纪律达到群防群治。切实增强执行法纪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还要采取多种方式,从多渠道、多角度筑起安全防线,为企业和员工保驾护航。其中,最关键的是要消除急功近利和侥幸麻痹思想,往往一环疏忽就会满盘皆输。世上没有后悔药吃,为了避免悲剧发生,最根本的是平时的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到位,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方可确保一方平安,达到互利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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