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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峡南煤矿印发《外委维修管理办法》
作者: 郑景春 发表时间: 2016-01-12 16:44:04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近日,为规范外委维修相关事宜,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外委维修项目的开展,龙门峡南煤矿建章立制,制定并印发了《外委维修管理办法》。
      新制定的《外委维修管理办法》首先明确了维修范围,只有“矿内部单位均不能自行维修,维修费用不超过原价值30%,且维修后使用时间达到原物件寿命60%以上的设备或部件,以及修复后使用时间较短但又急需物件可对外维修、修复”。
      为确保外委维修工作的开展,该矿成立了外委修理审核、商务洽谈两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外委维修项目申报立项、方案制定、商务洽谈、督促验收、款项支付等相关工作。该办法同时对外委维修相关基础工作作了要求,并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和抽查,以促进外委维修工作有序开展,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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