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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峡南煤矿规范基层连队非生产费用使用
作者: 郑景春 发表时间: 2016-03-22 15:58:13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近日,为应对煤炭行业严峻的经营形势,力促企业早日走出困境,落实矿“安全和谐、稳定攻坚、降耗节支、控投图存”相关举措,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充分调动基层连队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构建起和谐、稳定、文明矿区。龙门峡南煤矿重新规范了基层连队非生产费用的使用。
      2016年该矿基层连队非生产费用控制总额为80000元,在2015年总额的基础上下降了59.35%,其中招待费报销额度占非生产费用总额的27%。非生产费用实行费用指标年度限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发生的费用由矿限额报销,超支不予报销,当月结余的可结转下月。除招待费外的其他额度指标,各基层连队需在指标下达后10 日之内,自行编制非生产费用预算,细化指标,报经营科备案,由经营科做好指标统计,年度进行清算考核。
      同时该矿对基层连队非生产费用限定了开支范围,连队日常开支的费用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据实报销,不属于非生产费用开支范围的项目,将按规定不予报销。同时对非生产费用报销流程进行了规范,费用报销时由连队核算员持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有效凭据到矿经营科、矿长办审签意见,报指挥长批准,并经全面预算系统审核流程审批完成后,经营科再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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