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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峡南煤矿:五个“严格”“车改”先行
作者: 郑景春 发表时间: 2016-03-22 15:59:03 浏览次数:
      本网讯  为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行为,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费用节约投资,助推改革更好地服务安全生产,以应对十分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近日,龙门峡南煤矿出台了新的车辆管理规定。   
      新规定着重对五个方面进行了改革。一是严格车辆使用管理,明确车辆使用范围,减少车辆使用次数,部门申请用车,有二人及以上办事才派车,单人原则上坐公交车出差,不单独派车。重大节假日或放假期间,除值班车辆和经批准的车以外,其他车辆一律实行定点停放封存;二是严格用车程序管理,广安市辖区内用车,使用人员填写市内派车单,并经相关部门前置审批,市辖区外用车事前必须填写新制定的《长途用车审批单》并经主要领导审批;三是严格车辆安全管理,继续执行安全行车风险金抵押,缴纳额标准3000 元/人·年,在一季度内缴纳。年度内未发生交通事故,则按风险抵押金标准的1 倍额度予以奖励,出现事故的按相关规定没收安全风险金;四是严格车辆台帐管理,建立“一车一台账”制度,并按新制定的车辆管理台帐表分项目详细填列,驾驶员必须按照出车时间先后顺序认真填写新制定的《车辆行车记录》,内容要与车辆管理台帐记录核对一致。五是严格费用报销管理,对全矿在用车辆的里程、维修费、油料费、路桥费、洗车费等实行限额管理,并按核定指标经审定后才能报销,超支自理,在用车管理台帐中,如果用车记录的事由、联系单位、随同人员不填写清楚将视为公车私用处理,财务部门不能报销路桥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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