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峡南煤矿:《集体合同》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作者: 刘飞 发表时间: 2016-04-06 16:57:34 浏览次数:
本网讯 在龙门峡南煤矿2016年召开的职代会上,该矿工会主席代表全矿职工,与该矿行政负责人在《集体合同》中双双署下了各自的姓名,也为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维护立下了依据。
该矿3年前签署的《集体合同》已于去年年底到期,在过去的3年中,《集体合同》始终发挥着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作用。为继续遵守该矿已建立的平等协商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该矿工会方与行政方在2016年职代会召开前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多项内容展开了平等协商,最终达成了《集体合同》条款。《合同》严格地遵循了《劳动合同法》的精神,较好地体现了大多数职工的诉求和意愿,建立了按劳分配的机制,能够实现劳资双赢。
据悉,该《集体合同》已在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过了审查,完成了备案,具备了法律效力。